日期:2012-03-03 17:02
为深入做好建筑节能工作,加快可再生能源在城市建筑领域应用,近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依据省财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有关文件要求,积极组织申报2012年度国家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城市示范工作。
根据《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城市示范实施方案》(财建[2009]305号)规定,每个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市,可获得5000万元最高不超过8000万元的资金补助。我市组织申报可再生能源示范城市,将进一步促进我市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技术水平的提升,促进相关技术标准等配套能力的建设,促进相关产业的发展,使清洁能源更多地惠及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