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城泉兴华庭东区房地产开发经营许可公告
日期:2013-03-19 10:43
根据《山东省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的规定,经审查,我局对山东泉兴置业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泉兴华庭东区项目做出准予房地产开发经营许可决定,《房地产开发经营许可证》号为:枣开许字第[2013]4号。该项目位于薛城区中和路北侧、广场西路西侧,建筑面积116773.7平方米,房地产开发经营许可相关内容可登陆枣庄住宅与房地产信息网(www.zzzzfdc.gov.cn)查询。
特此公告

枣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3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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