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66热线释疑新规 房产涉税问题获关注
日期:2015-05-19 15:04
之前,小型微利公司预缴申报时,暂不需供给从业人数、财物总额状况。
  
  7问.请问对月收入不超越3万元的交税人是不是能够免征教学费附加、水利建造基金和文化事业建造费?
  
  答: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对于对小微公司免征有关政府性基金的告诉》(财税〔2014〕122号)文件的规则,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对按月交税的月出售额或收入不超越3万元(含3万元),以及按季交税的季度出售额或收入不超越9万元(含9万元)的交纳义务人,免征教学费附加、当地教学附加、水利建造基金、文化事业建造费。
  
  
6/10 下一页 上一页 首页 尾页
返回 |  刷新 |  WAP首页 |  网页版  | 登录
11/02 1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