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1-06-27 17:18
立协作机制,促进土地预审、农转用和征收、供地、登记发证等环节与执法监察的协作配合。要落实违法问责制,根据《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的规定,严格土地违法问责,对耕地保护不落实、征地补偿安置不到位、违法占地等重大问题坚决纠正,依法严肃查处。要改进监督手段,完善村级执法信息员制度,增强市、县、乡、村四级执法监察网络效能。要健全预防机制,按照执法监察八字方针,全面落实动态巡查责任,做到防范在先、发现及时、制止有效、查处到位,坚决把违法行为遏制在萌芽状态,维护土地利用秩序。